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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行信用卡积分计划条款与细则

宁夏银行信用卡积分计划条款与细则

 

 

  

一、参与资格

(一)宁夏银行信用卡积分计划(以下简称“积分计划”)适用于全体持有累计宁夏银行信用卡积分的宁夏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且卡片状态正常的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宁夏银行累积合作方积分计划的卡片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特别规定。

(二)异常情形

对发生下述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持卡人,根据异常行为的严重程度,我行有权取消持卡人参与本行积分计划的资格,对持卡人采取冻结积分、扣回持卡人已套取的积分、积分清零、取消积分的累计和使用、暂停或取消所有信用卡权益、取消或降低持卡人的授信额度、止付、冻结、中止信用卡业务等一项或多项风险管控措施,我行同时保留追回该持卡人已兑换的礼品、对该持卡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我行认定的异常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所持宁夏银行信用卡过期、被止付、停用、管制、账户冻结、自行注销;

2、信用卡或我行的其他债务当前处于逾期状态;

3、持卡人存在以虚假信息欺诈办卡、不法中介代办信用卡的违规行为;

4、持卡人以虚假交易、欺诈或其他不诚信手段套取积分、奖赠品、服务权益和其他经济利益

5、持卡人将其名下信用卡出租、转借、转让、交由他人使用;

6、持卡人账户存在法律诉讼、人行冻结、反洗钱等高风险违规行为

7、持卡人使用第三方工具、第三方平台或任何其他违反公平诚信原则的以非正常方式恶意参与积分活动的;

8、持卡人存在其他违反《宁夏银行如意信用卡章程》、《宁夏银行如意信用卡领用合约》相关规定的行为。

 

二、积分累计规则  

1、持卡人使用宁夏银行信用卡符合条件的消费交易每满人民币1元计1积分,每笔消费金额元以下的角分均不计入。

2本行通过营销活动鼓励持卡人消费、用卡而额外奖励并计算的积分依照具体活动规则累计积分活动的积分规则以宁夏银行官网及活动宣传页面信息为准。

3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将通过宁夏银行信用卡支付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账单争议及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者,将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扣除相应积分。

4、持卡人生日当的消费可累计双倍积分。

5、每位持卡人自然月(以账期为统计周期)积分累计为客户级永久额度的2倍,且当月积分累计上限为10万积分

6、同一持卡人持有两张或两张以上宁夏银行信用卡时,各卡刷卡消费累计的积分按卡片分别累计,但积分可以合并使用。主卡及附属卡积分合计入主卡人积分账户。

7、积分有效期

1)信用卡账户积分有效期为2年,当年当月新获得积分到第3年对月清零。举例:2021年6月产生的积分将于2023年6月30日到期清零,2022年1月产生的积分将于2024年1月到期清零,以此类推。

2)信用卡账户销户后,其账户中未兑换积分将全部失效,不能转让或再做兑换。

3)信用卡积分仅可用于本积分规则,并不构成持卡人任何形式的资产。宁夏银行信用卡积分不能转让予他人,查询积分及兑换礼品以信用卡账户为单位。

4)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宁夏银行保留调整积分有效期限的权利。

三、积分累计适用范围 

(一)持卡人使用宁夏银行信用卡刷卡消费可累计积分。

1、计积分的商户类别码(MCC)以中国银联最新相关规范为准,并可能随时新增或调整。

2、商户类别以商户 POS 机设定的商户类别码为准,详情请咨询特约商户及收单机构;因商户或收单机构未按照中国银联规定设置机具或未正确设置商户类别代码,导致不应给予积分的交易累积了无效积分,宁夏银行有权撤销该部分积分;非因宁夏银行原因致积分漏计、错计的,宁夏银行不承担相关责任;

3、如因收单行或商户错误使用商户类别码而影响积分累积的,宁夏银行不承担相关责任。

(二)通过微信、支付宝、京东支付、美团支付等渠道绑定宁夏银行信用卡进行快捷支付且满足所设商户号项下的交易,可累计积分。

(三)以下各类项目和交易不予累计积分,宁夏银行保留根据政策要求及市场经营情况调整下述不计积分交易范围的权利。

1、宁夏银行信用卡年费、手续费、循环利息、违约金以及《宁夏银行如意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其它各项手续费;

2、宁夏银行信用卡取现交易、溢缴款交易

3、通过代扣、代缴方式支付相关费用;

4、微信、支付宝、京东支付、美团支付渠道外的所有网络交易

5、对以下商户类别不予累计积分:

1)房地产类商户、汽车类商户、飞行器类商户、批发类商户、保险类商户、烟草配送类商户的消费;

2)电信、有线及其它付费电视、铁道部、公共交通、水电等公用事业服务费用的代缴;

3)彩票、医院及相关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活动、医疗保健服务、学校、政府服务;

4)政府贷款、慈善社会服务等其它非盈利事业的支出;

5)使领馆收费、法庭费用、罚款、保释金、纳税等缴费;

6)我行确定的不累积积分商户交易。不累积积分商户名单更新以宁夏银行官网(http://www.bankofnx.com.cn)公示为准。

6、宁夏银行另行规定的其他项目。

四、积分查询与兑换

持卡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并兑换积分:

1、下载宁夏银行手机银行APP,注册并登录,点击“信用卡-可用积分”查询、“信用卡-积分商城”兑换。

2、关注“宁夏银行微信银行”官方微信公众号:回复“积分”-查询可用积分,点击“权益·优惠-积分任性兑”兑换;

关注“宁夏银行”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惠生活-网上商城”查询兑换。

3、登录宁夏银行官网http://www.bankofnx.com.cn,选择“信用卡-我的积分”注册登陆,查询并兑换。

4、宁夏银行信用卡电子账单:点击查看“智能云账单”-“我的积分”查询。

5、致电宁夏银行24小时客服务热线:400-80-96558查询可用积分。

6、新增或调整积分的查询方式以实际为准,详见宁夏银行官网(http://www.bankofnx.com.cn)的公示。

五、积分礼品兑换

1、宁夏银行信用卡积分仅兑换宁夏银行指定礼品或服务,不能兑换其它非指定礼品项目;兑换成功后本行从持卡人卡内积分中扣减相应分值,且不可取消或更改。

2、申请兑换时持卡人账户必须存有足够的积分,并获宁夏银行受理其申请。如积分不足,申请将被自动取消。如果持卡人使用现金+积分的方式兑换礼品,则现金部分将足额占用持卡人可用信用额度,如持卡人可用信用额度不足以占用,则持卡人兑换申请也将自动被取消。

3、持卡人用积分兑换礼品时如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持卡人自行负担。

4、积分兑换礼品/服务目录、兑换标准及兑换规则均以兑换当时本行最新积分计划公告或礼品目录为准。

5、 持卡人账户或卡片状态不正常(包括但不限于未激活、逾期、账户卡片止付、冻结、销户、挂失)、积分冻结及存在套取积分嫌疑的情况下,将不允许进行积分兑换礼品或服务。

6、部分服务项目、抵用券有使用期限,请务必在礼品载明的到期期限前使用,否则即丧失使用权利,亦无法退换或延续。

7、持卡人通过积分或积分+现金的形式兑换的礼品因地址不详、错误、变更未及时通知或无人收货等持卡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迟送达、未能送达或积分扣减的情况,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8、持卡人在签收礼品时应当场检查礼品的完好性,若存在质量缺损可拒绝签收。若有到货即损(或瑕疵或短缺),用户应在签收货物后7个自然天内向供应商申请更换或保修服务。积分回馈礼品除商品在运送途中发生损毁或本身存在质量瑕疵以外,恕不允许退货或换货。如所兑换的积分回馈礼品在运送过程中毁损或回馈项目本身有瑕疵时,用户可在签收日起的7天内联系,超过7天将不予受理。退回时,请务必保留原包装、内附说明书及相关文件。宁夏银行信用卡中心仅负责协助持卡人与供应商取得联系。

9、本积分计划所列礼品均由本计划礼品供应商直接提供给持卡人,宁夏银行信用卡中心与积分礼品供应商并无合伙、经销、代理和保证人的关系。若持卡人与供应商提供的礼品或服务质量有争议时,均由礼品供应商负责,宁夏银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宁夏银行有权根据政策要求及市场经营情况修改或取消本积分计划,并在官网http://www.bankofnx.com.cn)进行公示